人民法院
- 拼音
- rén mín fǎ yuàn
- 注音
- ㄖㄣ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ㄩㄢˋ
- 五笔
- w n ifc bpf
- 更新
词语解释
人民法院[ rén mín fǎ yuàn ]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引证解释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