怒目而视
更新:2025-10-31 03:46
明・施耐庵《水浒传》:“林冲、杨志怒目而视,有欲要发作之色。”
主谓式;作谓语;表示强烈不满。
他们俩都是小心眼之人,刚才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大吵起来,竟达到怒目而视的程度。
“而”,读作“ér”,不能读作“ěr”。
“视”,不能写作“现”。
“怒目而视”和“侧目而视”;都可以表示“愤怒或不满地看人”的意思。但“怒目而视”语气重;偏重于愤怒;由于发怒;而直视对方;“侧目相视”在较多场合偏重在不满;并含有畏惧之意。
因发怒而圆睁两眼瞪视对方。《三国演义・第三回》:“时李儒见丁原背后一人,生得器宇轩昂,威风澟澟,手执方天画戟,怒目而视。”《隋唐演义・第七十三回》:“太后怒目而视,别了三思回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