唇枪舌剑
更新:2025-10-30 23:21
元・高文秀《渑池会》一折:“凭着我唇枪舌剑定江山。”
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,用于辩论、争论激烈的场合。
日内瓦,话重说。换唇枪舌剑,议倾坛席。(陈毅《满江红 送周总理赴日内瓦》词)
“剑”,读作“jiàn”,不能读作“jiǎn”。
“剑”,不能写作“箭”。
“唇枪舌剑”和“针锋相对”;都可形容辩论时言词激烈。但“唇枪舌剑”偏重在言辞的尖刻;“针锋相对”偏重在对对方的攻击;或针对对方进行回击;还可比喻双方论点、行动、立场尖锐的对立。
打嘴仗 (谜底:唇枪舌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