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乐府诗集・北齐南郊乐歌・昭夏乐》:“饰牲举兽,载歌且舞,既舍伊腯,致精灵府。”
作谓语、状语;用于书面语。
边唱歌,边跳舞。形容尽情欢乐。《乐府诗集・卷三・郊庙歌辞三・南朝梁・沈约・昭夏乐》:“饰牲举兽,载歌且舞,既舍伊腯,致精灵府。”亦作“载歌载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