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・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二回:“二位如再喧哗,不独耽误娇音妙舞,恐金母要下逐客令了。”
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常与“下”连用。
二位如再喧哗,不独耽误娇音妙舞,恐金母要下逐客令了。(清・李汝珍《镜花缘》第二回)
本为秦王政驱逐各国客卿的命令。见《史记・卷六・秦始皇本纪》。后亦泛指驱赶客人。《聊斋志异・卷十一・陈云栖》:“若不下逐客令,俾得长伴老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