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・魏征《隋书・冯慈明传》:“慈明直道事人,有死而已。不义之言,非所敢对。”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以正直之道对待他人。《隋书・卷七十一・诚节传・冯慈明传》:“慈明直道事人,有死而已。不义之言,非所敢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