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・林则徐《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》:“言出法随,各宜懔遵毋违。”
连动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。
倘有不法之徒,胆敢阴谋捣乱,本府本处言出法随,勿谓言之不预。(毛泽东《陕甘宁边区政府、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》)
“随”,读作“suí”,不能读作“shuí”。
“法”,不能写作“砝”。
话一说出,法律效力随即有效执行。君主时代的文告中常用此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