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・宣鼎《夜雨秋灯录・得新忘旧》:“自有此宠复,神意即淡然,偶有酬对,亦只貌合神离耳。”
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。
但一从我做了他的党代表之后,便由“志同道合”一变而为“貌合神离”。(郭沫若《涂家埠》)
“合”,不能写作“和”。
“貌合神离”和“同床异梦”有别:“同床异梦”偏重于各有打算;仅用于人。“貌合神离”表面上很和气;实际上却不同心。
猫鼠交友 —— 貌合神离
遗像 (谜底:貌合神离)
表面上彼此很切合,实际上心思不一样。《野叟曝言・第十三回》:“所以说两贼参商,貌合神离。将来举起事来,祸犹不大。”亦作“貌合情离”、“貌合心离”、“貌合行离”。
表面上彼此很切合,实际上心思不一样。《见《野叟曝言・第一三回》:“所以说两贼参商,貌合神离。将来举起事来,祸犹不大。”
参见“同床异梦”。